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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2-08-09 10:16:43 点击次数:718

各县级市(区)工信局,姑苏区经科局,苏州工业园区、苏州高新区经发委:

为提升我市企业的工业设计发展水平,根据《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苏经信交物〔20183号,附件1,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

申报单位为工业设计成效突出的工业企业或设计企业,其中,工业企业应满足《办法》第五条要求,且2021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,有一定的盈利能力;设计企业应满足《办法》第六条要求。

二、申报材料

请申报主体根据行业类别,参照附件2(工业企业类)或附件3(设计企业类)要求编写申报材料。未提供工业设计专项审计报告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(一)属地化申报。请各市(区)工信部门受理企业申报材料后,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对推荐企业进行排序,择优推荐,其中工业企业类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0家;同时填写《2022年度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4)并行文上报至市工信局。

(二)各市(区)工信部门上报推荐文件(附汇总表)及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、纸质版各一份,截止时间为923日(周五),逾期不予受理。

四、各地工信部门联系方式

苏州市工信局0512-68616275

张家港市工信局0512-56729023

常熟市工信局0512-51530329

太仓市工信局0512-53572327

昆山市工信局0512-57501689

吴江区工信局0512-63982173

吴中区工信局0512-65287617

相城区工信局0512-85181462

姑苏区经科局0512-68727612

工业园区经发委0512-66681021

高新区经发委0512-68750947

附件1:《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苏经信交物〔2018〕3号)

附件2: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(工业企业类)申报材料

附件3: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(设计企业类)申报材料

附件4:2022年度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汇总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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